李梅 張蕾
  離職員工回到原來居住的宿舍盜竊前同事的筆記本電腦後,為毀滅證據,不惜縱火。近日,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放火罪將張明海提起公訴。
  今年5月21日上午,被辭退的員工張明海回到原單位的員工宿舍,用鑰匙打開房門,將兩名前同事的筆記本電腦裝進了自己攜帶的箱子里。為了掩飾筆記本被盜的事實,張明海用打火機點燃了同事的床單後,迅速逃離宿舍。被盜的同事趕回宿舍時,火已經被撲滅了。雖然火災現場沒有找到筆記本電腦,二人以為電腦被大火燒成了灰燼。逃走後的張明海準備將其中一臺電腦變現,另外一臺留下自己使用。在銷贓過程中,因電腦維修店店主覺得張明海的行為可疑,遂打電話報警,張明海歸案後,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經查,張明海4月底已經離職,但直到案發前六七天才搬走,且沒有交回宿舍鑰匙。
  (李梅 張蕾)  (原標題:偷完縱火毀證據 銷贓之際露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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