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江永平 酒後請人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責任應由誰承擔?近日,江西省峽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判決車主及無償代駕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14年7月13日,謝冬生駕車赴宴,席間喝酒過量,便請同村人謝桂平代為開車送其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將行人龔某撞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謝桂平負事故全部責任。後龔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謝冬生及謝桂平連帶賠償其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6萬餘元。  (原標題:無償代駕 發生事故車主代駕人均須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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